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?
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条、第七十四条第四款、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以及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)等规定,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,享有以下权利:

(1)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。

(2)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。

(3)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、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。

(4)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。

(5)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,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
此外,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个人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、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、投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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